非淡泊無以明志

2025-05-25 00:00 發(fā)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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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淡泊無以明志,非寧靜無以致遠。——諸葛亮


解釋“非淡泊無以明志,非寧靜無以致遠?!背鲎灾T葛亮于蜀漢建興十二年(公元234年)寫給他兒子垂髫時期的諸葛瞻的《誡子書》。這既是諸葛亮一生經(jīng)歷的總結(jié),更是對他兒子的要求。在這里諸葛亮用的是“雙重否定”的句式,以強烈而委婉的語氣表現(xiàn)了他對兒子的教誨與無限的期望。用現(xiàn)代話來說,就是:不把眼前的名利看得輕淡就不會有明確的志向,不能平靜地學習就不能實現(xiàn)遠大的目標。